一、時間:111年5月8日10時57分。
二、地點:基隆市西1B碼頭。
三、經過:
擔服8時至12時海上巡邏勤務警員呂姓警員、林姓警員,於111年05月08日10時57分接獲中隊長通知,於西12與西5航道海域有不明漂浮物,立即駕駛巡邏船651前往搜尋,並於11時05分許抵達現場,並於11時10分發現一名女性大體(事後查證為:郭謝OO),該民眾已無生命跡象,即進行打撈作業,並於11時33分許由西7碼頭上岸,該案後續由本總隊老碼頭中隊續辦。
四、鑒於疫情因素,執行救援相關勤務人員,均依總隊律定之作業程序,除保護同仁避免染疫、可供公眾檢視外,亦可維護總隊執勤正面形象,避免橫生其他枝節。
五、本案員警於案件處理過程中,盡心盡力、通力合作且不畏繁瑣,深獲家屬肯定,彰顯警方為民服務之熱忱,工作精神殊值讚揚,對警民關係之提昇卓有貢獻,足為同仁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