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勤科
更新日期:113-06-17
發布單位:基隆港務警察總隊
一、
後勤科掌理事項如下:(一)
財產(含動產與不動產)之帳簿登記與盤點、清查、督導及管理。(二)
本總隊廳舍、眷舍之整建與營繕工程督導、執行及管理。(三)
警用車輛購置、管理及調度。(四)
員警服裝、財物之採購、保管及分發。(五)
油料之籌補、分配及報銷作業。(六)
警用裝備器材之採購、分配、管理及督導。(七)
警用武器、彈藥配賦與保養檢查之規劃、執行及督考。(八)
警用通訊裝備之管理、維修及通訊業務之處理。(九)
駕駛之訓練、考核及管理。(十)
其他有關警察後勤事項。
二、
聯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