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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基隆港務警察總隊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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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室

更新日期:112-08-04

發布單位:基隆港務警察總隊

一、

秘書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印信典守、公文之收發、分文與文書處理之規則、解釋、考核、獎懲及分析。
(二)綜合性計畫、年度施政計畫之彙編,重要方案之列管及督導考核事項;上級指示或交辦案件及其他重要業務之列管。
(三)檔案管理之規劃、督導與歸檔公文之點收、分類、裝訂、典藏、檢調、清理銷毀及移交。
(四)各業務單位制(訂)定、修正、解釋警政法規之審查、協調事項與警政法規宣導、座談、講習之規劃、督導及協調。
(五)推行為民服務工作及警察公共關係之處理。
(六)事務用品之採購。
(七)工友、水電、集會及辦公處所管理。
(八)出納現金、票據、有價證券之收支及保管。
(九) 員警心理輔導及諮商轉介之規劃、執行及考核。
(十)不屬其他單位事項。

二、

聯絡方式:
自動電話:(02) 2427-8295、(02) 2420-6581
警用電話:732-2807、732-2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