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警察隊
更新日期:110-02-24
發布單位:基隆港務警察總隊
一、
(一)
預防犯罪及協助偵查犯罪業務之規劃、實施。(二)
槍彈、毒品犯罪之規劃、執行及督導。(三)
司法警察及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業務之規劃、實施。(四)
刑事鑑識業務之規劃實施及證物之處理。(五)
犯罪紀錄與刑事資訊系統之使用、維護及管理。(六)
犯罪偵防、鑑識、防爆等裝備器材之管理維護與防爆業務、刑案爆裂物之管制及通報。(七)
刑事警察之業務督導、教育訓練、風紀考核之實施與經濟犯罪業務之規劃、執行及督導。(八)
治安情報之布置、蒐集、傳遞、運用及通訊監察之執行。(九)
刑案屍體報驗。(十)
其他有關刑事、經濟警察事項。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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