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於4月26日1時30分許,有一女子(以下簡稱魏女)因家中長輩過世心情不佳,獨自走進基港大樓前,先於飛鳶廣場內邊講手機並往海側圍籬前進,隨後突然跨越簡易柵欄欲跳海輕生,東2管制站執勤警員戴志捷(以下簡稱戴員)見狀機警衝上前一把抱住該跳海民眾,避免落海發生危險,後續戴員在安撫魏民的同時以無線電通報港東中隊值班台派員前往協助。
二、值班員警接收無線電通報後立即派遣備勤巡佐黃耀賢(以下簡稱黃員)前往協助,警力於1時33分抵達,經查魏女當下持續與女兒LINE通話中,戴員以電話告知現場地點,經到場後魏女情緒恢復平穩,為避免後續又發生意外,由黃員駕駛巡邏車護送2人返家,家屬非常感謝警方及時救助及服務作為。
三、本案為民服務有具體事蹟,戴員2人運用溝通技巧積極安撫欲輕生民眾,並持續關心,以同理心提供協助,處理過程勞心勞力,有效提昇本總隊警察形象及警民關係,工作精神殊值讚揚,足為同仁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