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本總隊外港中隊胡姓警員108年1月9日擔服0時至2時管制站守望勤務,凌晨1時30分許,經西岸北櫃場工作人員緊急通報,表示貨櫃場內有1名貨櫃車駕駛於下車時不慎自摔,導致意識模糊且有陷入昏迷情形,請求警方緊急協助,胡員獲報隨即通報值班即通知港務消防隊到場救護。
二、
經查該名司機為劉○○因從貨櫃車下車時不慎自高處摔落,頭部撞擊地面,經胡員緊急聯繫港務消防隊並持續現場戒護、導引救護車迅速救護、通知家屬到院照護,俾使劉民能及時送往長庚醫院,經急救後恢復正常意識,劉民家屬對於警方之熱心協助義舉,深表感謝。
三、
本案胡員遇民眾危難能立即正確反應、迅速處置,及時挽回民眾寶貴生命,展現熱忱英勇救人義行,渠等任事積極奮勉,對於提昇警察優質服務形象具正面價值,足堪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