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進入內容區塊

內政部警政署基隆港務警察總隊全球資訊網

:::

老碼頭中隊

發布日期:111-11-04

更新日期:111-11-04

發布單位:基隆港務警察總隊

本總隊老碼頭中隊洪姓及宮姓警員及時挽救民眾跳海輕生
時間:111年10月19日20時27分許。
地點:基隆港西1B碼頭邊。
經過:
一、老碼頭中隊警員洪姓及宮姓警員(以下簡稱洪員、宮員)於本(111)年10月19日20時27分許,分別擔服值班勤務及二線巡邏勤務,於上述時地接獲西2號管制站通報西1B碼頭邊有名女姓狀似情緒不穩,獨自坐在岸邊哭泣,恐有輕生意圖,立即前往關懷瞭解。

二、經到場發現該女情緒不穩,精神狀態極差獨自坐在岸邊情況危險;經勸說安撫後協助渠於微笑步道旁椅子休息並請渠與平日就診醫師聯繫。經宮員透過該診所醫師協助聯繫到該女先生(以下簡稱簡男),由洪員駕駛巡邏車將該女帶返中隊休息安置。查該女姓名林OO已聯繫簡男至中隊並表示:其妻罹患憂鬱症因長期看診及工作壓力致有輕生念頭,於(19)日下班請婆婆將女兒帶回家後,獨自跑到碼頭邊欲尋短。

三、案經該中隊同仁通力合作,關懷並安撫林女情緒,洪員並以「自殺防治通報關懷單」傳真衛生局實施關懷;家屬萬分感謝警方及時救援並開導林女,以免憾事發生。業於當日21時50分將林女帶返家照護。
本案處理員警洪員2人,為民服務態度熱忱、積極;遇民眾欲跳海輕生能及時到達現場關懷協助,並積極聯繫家屬,深獲其家屬感激;對本總隊警察形象、警民關係之提昇卓有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