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總隊大沙灣中隊警員叢姓警員擔服3月20日06-08時東12管制站勤務時,發現一老翁漫無目的於馬路上徘徊,雖衣著整齊經詢卻無法表達其住居所在,疑似為迷途老人。復即通知擔服同時段交通疏導勤務李姓警員到場協助,經查核身分為方OO,未通報為失蹤人口。
二、 因未能聯繫方民家屬,故聯繫仁愛區忠勇里里長林羅清梅協處,並將方民帶返中隊駐地提供飲水、麵包果腹。於7時40分許林里長等人趕抵中隊,表示方民為獨居老人,因患失智症且無親友子女,故平時有特別給予關懷。經當場確認老翁狀況無礙後,8時20分許以警車護送老翁返家,並提醒林里長主動幫助老翁申請失智手環降低走失風險,林里長對於警方積極為民服務精神表示肯定及感謝。
三、 本案為民服務有具體事蹟,能夠即時發現並協助老翁返家,避免憾事發生,員警在短時間內能以同理心協助,有效提升本總隊警察形象及警民關係,工作精神殊值讚揚,足為同仁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