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110年12月11日9時07分。
地點:基隆港東8碼頭水域。
經過:
一、本總隊擔服8時至12時海巡勤務警員許姓、王姓警員,於110年12月11日勤務中接獲總隊勤務指揮中心通報東8碼頭海域疑似有浮屍(後經查證為呂○○),立即前往查看,發現疑似有女性於東8碼頭海域面部朝下(似無生命跡象)載浮載沉,由於當日稍有風浪,經先調整控制船機藉以穩定船身,再行利用牽引器將大體導引至船尾,再以拖拉方式置放於警艇後方工作平台,並利用長背板固定避免移位,隨後採取接駁方式移置東7碼頭,續由港務消防隊人員現場大致確認死亡狀態。
二、鑒於疫情狀況仍屬嚴峻,執行打撈相關勤務人員,均依律定之SOP(標準作業流程),除保護同仁避免染疫、可供公眾檢視外,亦可維護總隊執勤正面形象,避免橫生其他枝節。
三、本案員警於案件處理過程中,盡心盡力、通力合作且不畏繁瑣,深獲家屬肯定,彰顯警方為民服務之熱忱,工作精神殊值讚揚,對警民關係之提升卓有貢獻,足為同仁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