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110年9月28日13時55分。
地點:基隆市海洋廣場。
經過:
一、 110年9月28日擔服12時至16時海上巡邏勤務張姓及徐姓警員,於12時55分接獲勤務指揮中心通報於海洋廣場前海域有民眾落海,立即駕駛警艇(編號649號)前往現場,經搜尋海域現場發現民眾(後續查證身分為粘○○、男)於上述海域載浮載沉,隨即利用牽引器及繩索套拉將其牽引至巡邏船後方作業平台,並與消防人員協力拉上警艇,當時該民眾已呈現口吐白沫意識不清狀態,隨後委請救護車送往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急救。
二、 鑒於疫情狀況仍屬嚴峻,執行救援相關勤務人員,均依總隊律定之SOP(標準作業流程),除保護同仁避免染疫、可供公眾檢視外,亦可維護總隊執勤正面形象,避免橫生其他枝節。
三、本案員警於案件處理過程中,盡心盡力、通力合作且不畏繁瑣,深獲家屬肯定,彰顯警方為民服務之熱忱,工作精神殊值讚揚,對警民關係之提昇卓有貢獻,足為同仁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