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碼頭中隊擔服一線巡邏勤務李姓及盧姓警員於112年1月12日22時10分許,經值班告知上記時地有一迷途且坐輪椅之老翁賴OO在附近徘徊,故立即前往現場查看,經關心發現其隨身物品內有藥袋且賴民無法識別回家的路,因晚間聯繫不易,故將渠帶回中隊休息安置。
二、翌日使用警用電腦查詢賴民之二哥賴OO,賴翁表示希望能回到二哥家中,林姓及楊姓警員遂積極聯繫家屬前來中隊並提供熱茶、便當為其果腹,詢據渠二哥表示因其目前坐輪椅行動不便,故警方本為民服務之精神,於112年01月13日12時40分許由林姓及楊姓警員駕駛巡邏車,從本中隊出發護送賴翁返回其二哥於台北北投家中,家屬萬分感謝警方及時發現以免憾事發生,後續交由家屬照顧。
三、林姓及楊姓警員為民服務態度熱忱、積極;能及時幫助並連繫其家人並護送賴姓迷途老人安全返家,深獲其家屬感激,對本總隊警察形象、警民關係之提昇卓有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