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8月10日13時許,一女子(高OO,以下簡稱高女)因與家人吵架心情不佳,有輕生念頭,獨自從住家(新北市土城區)搭車至基隆,先坐於基港大樓前花圃沉思,隨後起身走往海測跨越簡易柵欄欲跳海輕生,擔服12時至14時東2管制站勤務警員黃有玉見狀機警衝上前一把抱住該跳海民眾,避免落海發生危險。
值班警員呂沛甄於監視影像發現立即通知同時段區域守望員警楊振興及備勤警員黃楷涵前往協助。經查高女未帶證件、手機等物品,惟高女拒絕告知其身分資料、家人及連絡電話,且家人均在工作無人可前往帶回,欲自行搭車返家不想麻煩警方,經14時接班警員姚旻成安撫其情緒後就近帶至管制站溝通後,現場見高女情緒恢復平穩並透漏渠身分姓名及住所。
為避免後續發生意外,原由警員黃有玉及黃楷涵(以下簡稱黃員2人)協助護送高女返回至土城住家後,始發現其丈夫林OO已至基隆市警察局第四分局中山派出所報案協尋人口,遂又將高女載返基隆前往中山所,家屬非常感謝警方及時救助及服務作為。
本案為民服務有具體事蹟,黃員2人運用溝通技巧積極安撫欲輕生民眾,並持續關心、以同理心提供協助,不畏繁瑣且積極協調聯繫,並秉持「人溺己溺」同理心協處,對提升港務警察優質服務形象具正面價值、改善警民關係卓有貢獻,工作精神殊值讚揚,足堪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