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
回首頁
/
網站導覽
/
English
/
首長信箱
/
交通違規檢舉信箱
字型大小
進階搜尋
:::
回首頁
網站導覽
English
首長信箱
交通違規檢舉信箱
機關簡介
機關介紹
機關沿革
總隊徽說明
首長簡介
總隊長簡介
副總隊長簡介
歷任首長
組織架構
業務單位
行政科
後勤科
國際科
勤務指揮中心
督訓科
MORE+
勤務單位
保安警察隊
蘇澳中隊
臺北中隊
外港中隊
老碼頭中隊
MORE+
聯絡我們
總隊位置
公告訊息
最新消息
警政新聞
政府宣導
招標公告
宣導短片
優良事蹟
港東中隊
外港中隊
臺北中隊
和平島中隊
老碼頭中隊
MORE+
隱私權及網站安全政策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保有及管理個人資料
服務態度及電話禮貌督考實施計畫
便民服務
交流園地
首長信箱
交通違規檢舉信箱
NPA署長室
下載專區
行政科
督訓科
檔案室
秘書室
常見問答
行政類
交通類
刑事類
秘書類
人事類
MORE+
雙語詞彙
MTNet航港單一窗口服務平臺
24小時為民服務及檢舉專線電話
重大災害通報專區
主題專區
關老師愛心園地
關老師簡介
關老師愛心園地
婦幼專區
性騷擾防治相關規定
婦幼安全警示地點
新聞澄清專區
新聞澄清專區
資訊公開
條約、對外關係文書、法律、緊急命令、中央法規標準法所定之命令、法規命令及地方自治法規
行政指導有關文書
本總隊發布刑案新聞違反偵查不公開規定檢討報告
業務統計
預算及決算書
請願之處理結果及訴願之決定
書面之公共工程及採購契約
支付或接受之補助
合議制機關之會議紀錄
政策宣導經費
公開徵信
內部控制
本總隊辦公廳舍維護管理機制表
防空避難專區
成本效益分析報告
出版品區
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
:::
首頁
便民服務
常見問答
交通類
交通類
發布日期:109-11-20
更新日期:109-11-20
發布單位:基隆港務警察總隊
對於交通違規不服舉發者,應向何單位提出申訴、救濟?
陳述(申訴)方式
對交通違規通知單(紅單)舉發內容不服,如何辦理陳述(申訴):
一、
辦理方式為:
(一)
親至應到案處所。
(二)
掛號郵寄至應到案處所。
二、
具備文件為:
(一)
交通違規通知單正本。
(二)
陳述書(敘明理由、姓名、聯絡電話及地址)。
(三)
若有採證照片,請附正本。
(四)
其他足資佐證資料。
(五)
若陳述(申訴)人非為受處分之當事人,須檢附受處分人之委任書。
行政訴訟方式
如欲提起撤銷訴訟,可檢具行政訴訟起訴狀、裁決書、違規通知單及相關佐證資料,應於裁決書送達後30日不變期間內向法院起訴。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7條規定,以原處分機關(應到案處所監理機關)為被告,向原告(受處分人)住所地、居所地、所在地、違規行為地或原處分機關所在地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訴訟。
另提起行政訴訟須先向法院「按件」繳納新臺幣300元裁判費。
陳述(申訴)、行政訴訟流程
民眾接獲違規通知單(紅單):
一、
對於違規通知單(紅單) 所載事實之認定→沒意見→接受裁罰。
二、
對於違規通知單(紅單) 所載事實之認定→有意見
(一)
郵寄書面資料向原舉發單位陳述(申訴):
1.
民眾獲知陳述(申訴)結果,對陳述(申訴)結果→服→接受裁罰。
2.
民眾獲知陳述(申訴)結果,對陳述(申訴)結果→不服
(1)
向本所申請開立裁決書,並於收受裁決書後30日不變期間內向地方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
依判決內容辦理。
(二)
親辦或郵寄書面資料或傳真向本所陳述(申訴):
1.
民眾獲知陳述(申訴)結果,對陳述(申訴)結果→服→接受裁罰。
2.
民眾獲知陳述(申訴)結果,對陳述(申訴)結果→不服
(1)
向本所申請開立裁決書,並於收受裁決書後30日不變期間內向地方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
依判決內容辦理。
回上一頁
瀏覽人次:
1012
展開/收合
機關簡介
機關介紹
機關沿革
總隊徽說明
首長簡介
組織架構
業務單位
勤務單位
聯絡我們
總隊位置
公告訊息
最新消息
警政新聞
政府宣導
招標公告
宣導短片
優良事蹟
隱私權及網站安全政策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保有及管理個人資料
服務態度及電話禮貌督考實施計畫
便民服務
交流園地
下載專區
常見問答
雙語詞彙
MTNet航港單一窗口服務平臺
24小時為民服務及檢舉專線電話
重大災害通報專區
主題專區
關老師愛心園地
婦幼專區
新聞澄清專區
資訊公開
條約、對外關係文書、法律、緊急命令、中央法規標準法所定之命令、法規命令及地方自治法規
行政指導有關文書
本總隊發布刑案新聞違反偵查不公開規定檢討報告
業務統計
預算及決算書
請願之處理結果及訴願之決定
書面之公共工程及採購契約
支付或接受之補助
合議制機關之會議紀錄
政策宣導經費
公開徵信
內部控制
本總隊辦公廳舍維護管理機制表
防空避難專區
成本效益分析報告
出版品區
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
NPA署長室
本隊影音頻道
TOP
回上方